morris_2007 發表於 2025-8-21 00:00:29

壹傳媒案控方續陳詞 指黎智英知道IPAC動向並支持對華制裁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審訊今(2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繼續。控方結案陳詞指,黎智英自辯供詞矛盾不斷,質疑他「講大話」,證供不可信,力陳黎知道組織「IPAC」的動向,亦支持組織提倡對華制裁。同時,黎智英聲稱《蘋果日報》跟港人核心價值一致,實屬誤導,兩者明顯無關。

審訊今踏入第150日。控方陳詞時表示,黎智英跟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等人一直保持聯絡,從兩人的訊息對話、黎智英的Twitter(現稱X)的貼文可見,黎清楚知道組織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的發展及最新動向;對於組織提倡對華制裁,黎亦表示支持。控方指,本案有海量證據,證明黎智英堅定不移尋求外國實施制裁中方。國安法後,黎智英作為主腦,不但沒有叫停陳梓華、「攬炒巴」劉祖廸等串謀者的行動,還鼓勵他們繼續行事,甚至在Twitter貼文中向劉祖廸致敬。

就着黎智英自辯時的供詞,控方指,黎沒說出真相,證供不可信。控方在書面供詞中羅列超過20個例子,並在庭上列舉數項。其中,黎智英一方面稱《蘋果》的核心價值,就是港人的核心價值;一方面形容《蘋果》為「反對派的報紙」。證據另顯示,黎智英反對共產黨,歌頌「攬炒」與暴力,涉案煽動文章亦是在《蘋果》發表。控方指,《蘋果》明顯跟港人核心價值無關,黎智英說法屬誤導。他以《蘋果》作平台,尋求外國勢力懲罰中方,屬背叛國家。

對於黎智英自辯時說,國安法後他變得謹慎;控方反駁,即使國安法生效,黎仍有寫文章、跟美軍前副參謀長基恩等外國官員聯絡,線上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亦無被下架。此外,黎智英聲稱不認識、不關注組織「IPAC」、「SWHK」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也不過屬謊言。另外,控方指,從相關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積極參與並關心泛民初選,認為其自辯時的說法不是真的。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下午展開陳詞,質疑控方詆毀人權等價值,強調不喜歡一個國家沒有錯,希望某政權改變亦非罪行。法官表示,不認為控方有詆毀的意思。被告不喜歡某國家,或許能解釋被告的行為,但本案重點在於被告有否請求外國制裁中港。彭之後舉出幾篇被指牽涉煽動的文章,例如題為〈「自由被剝奪 跟大陸無異」 特朗普撤港特殊地位〉的《蘋果》頭版內容,力陳這只是純粹的報道。法官笑言,本案牽涉一些「更刺激」的文章。彭耀鴻承認,挑選了易於闡述辯方立場的文章,但強調可以逐一解釋 161篇文章。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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