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大前副主任被起訴受賄 國家金監總局副局長受查
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二(24日)通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朝華涉嫌受賄案調查終結,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他作出逮捕決定,近日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另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同日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周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宋朝華利用擔任大邑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委書記,新津縣委書記,成都市成華區委書記,眉山市委副書記、市長,南充市委書記,四川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牟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宋朝華出生於1962年5月,四川邛崍人,曾任眉山市市長,南充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21年2月轉崗省人大。他在2025年辭去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同年4月被查、11月被開除黨籍。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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