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百貨業打風遲到1分鐘扣千元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天文台前天早上10時許改發3號風球,「打工仔」需要復工,昨日有市民致電電台投訴指有百貨公司要求員工在8號風球除下後的1個半小時內回到公司,每遲到1分鐘需扣1,000元工資。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批評有關做法不合理,勞工處呼籲僱傭雙方應及早協議颱風期間的工作安排,僱主亦應體諒員工的情況。

市民任女士昨日致電電台投訴稱,指其女兒在銅鑼灣某百貨公司上班,但公司竟規定員工在8號風球除下後的1個半小時內,回到公司上班,否則便要扣減薪金,若遲到1分鐘,便會扣減工資1,000元,認為有關安排並不合理。任女士表示,因前天颱風後交通嚴重擠塞,而女兒亦住得較偏遠,故此女兒最後需請病假。

工會:做法不合理向勞處求助

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理事長鄧祥勝表示,並未接到投訴指僱主在颱風後的上班安排,但認為上述個案做法不合理,並應向勞工處求助。他指一般做法是員工遲到超過5分鐘後,僱主才會開始扣減工資,而即使扣工資,最多亦只會扣減1天工資,即約200至300元。他又稱,希望僱主盡量不要扣人工,而即使要扣薪,亦不能超出按薪金計算的時薪比例。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7/26/HK1207260022.htm

真係良好僱主{:disagree:}



有興趣想知邊間百貨公司咁無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