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提醒養殖戶用瘦肉精可處死 [打印本頁]
內地進行嚴打一貫雷厲風行。山東省當局連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全省範圍內印發張貼告示,「提醒」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人士,致人死亡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根據刑法可被處死。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日前起草《告廣大養殖場戶嚴禁使用「瘦肉精」書》,並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印發張貼到全省各鄉鎮、各村民小組和所有的生豬、肉牛、肉羊養殖場(戶)。
緊急通知指出,國家對「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有着嚴格的限定。 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瘦肉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4條規定,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銷售金額五成以上、兩倍以下罰款,或者沒收財產。
省畜牧獸醫局要求全省廣大養殖場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使用「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確保消費者吃上「放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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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死無用,要凶手賠償到一文不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