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屋署破門查高危劏房 [打印本頁]
黑點大廈違規嚴重
【明報專訊】屋宇署早前針對劏房問題展開巡查,近日鎖定土瓜灣一幢屢接投訴的高危建築物,實行「地氈式」巡查劏房解構,並在前日罕有引用《建築物條例》,聯同警方破門進入無法聯絡住戶的兩戶劏房,以了解危樓的「結構問題」。署方解釋,過去7次巡查都不能進入屋內,衡量過公眾安全及業主權益後才決定「爆門」。
不過,有區議員擔心,屋宇署若經常在巡查中引用該條例,會令市民私隱受損,必須嚴謹控制使用法例;亦有住戶認為,即使讓屋宇署職員入屋巡查,亦難以改善劏房問題(見另稿)。
劏房接二連三發生意外,屋宇署助理署長許少偉昨表示,自今年4月起展開大規模巡查,以每年巡查1300間劏房為目標,至今能夠入屋完成巡查的僅100多間,發現部分劏房違規比較嚴重,包括擅自安裝洗手間及接駁新渠、前後樓梯未能運作影響樓宇防火安全,還有結構出現危險,如地台升高、單位間隔過多等。今次「破門入屋」單位是在土瓜灣道277至279號的8層高大廈,亦屬樓宇結構「黑點」之一,故需整幢大廈單位逐一入屋觀察,深入調查。
發信貼告示 7次聯絡不上業主租戶
現場所見,該幢大廈14個單位中,12個均被劃分為「劏房」,部分更「一開六」,即變成6戶租出,令整幢大廈有51戶住客。署方指出,由於要了解單位原來間隔,與變為劏房後的分別,因而必須入屋調查,早前已向劏房租戶和單位業主發信和貼出告示,但巡查7次均聯絡不上部分劏房住客,延至本周一才聯同警方破門入劏房,蒐集單位內部結構資料。
據了解,其中一個被破門的劏房位於277號3樓(2字樓),劏房門外被屋宇署貼上「破門」告示,署方請開鎖工匠入房,未有損壞房間門鎖;而3樓和4樓(3字樓)兩個單位的劏房,均在日前被署方貼上「最後通牒」的告示,要求業主或租戶聯絡署方,但告示未有提及會破門入屋。屋宇署指出,今次已是第二次引用《建築物條例》,該條例賦予署方職員權力進入任何個別場所,並在有需要時於警員在場的情况下,破門進入有關處所。
去年發修葺令 1個月後釘契
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屋宇署去年檢查該大廈後,認為大廈有石屎及批盪剝落、鋼筋生鏽等問題,狀况「可變得危險」,遂於去年7月對全數單位發出修葺令,並在8月正式「釘契」。署方指出,會在蒐集整幢樓宇資料後,撰寫詳細報告,以便進一步行動。
記者現場所見,被署方破門入屋的劏房,屬該單位內6間劏房之一,整個單位本來實用面積約670呎,業主疑為增加租金收入,將單位「一開六」,結果只有一戶能通往消防逃生用的後樓梯(見圖)。以每劏房租金3000元計算,一個單位每月收入1.8萬元,租金回報率可逾10厘。
測量師﹕認同屋署做法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黃澤恩認為,上述劏房改建乃屬違法,危及住客安全,因《建築物條例》訂明,6層以上的樓宇必須有兩條走火梯可供住客使用。測量師學會資深會員陳旭明亦指出,若屋宇署職員不入屋,很難確定劏房的結構有沒有危險,因此認同署方的做法。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397494/1.html
有法律支持,都應該向法庭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