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三月審保釋 郭炳江獄中度歲 [打印本頁]
【本報訊】新鴻基地產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在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案中被裁定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於去年十二月被判監五年,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郭炳江早前已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並申請在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上訴庭已排期於三月十二日審理郭炳江的保釋申請,預計聆訊時間為一日。換言之,郭炳江將要在獄中度過農曆新年。
這宗被形容為香港史上最重要的刑事案,於去年十二月審結,陪審團以七比二多數裁定郭炳江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成。控罪指郭炳江等人串謀在許仕仁於○五年三月至○七年六月擔任政務司司長時優待新地,以換取八百五十萬元。郭炳江被判監五年,另罰款五十萬元及被禁止出任公司董事五年。
案中另外四名被告,只有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一人無罪獲釋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被裁定三項藉公職人員作出不當行為罪、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共五項罪成,判監七年半,亦是案中被定罪最多和監禁刑期最長的被告。
四被告均求推翻定罪
新地前執行董事陳鉅源和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則各被裁定一項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罪成。陳判監五年,另罰款五十萬元及被禁止出任公司董事六年,關則判監五年。許仕仁、郭炳江、陳鉅源和關雄生四人現正在赤柱監獄服刑,他們已分別委託律師提出上訴,要求推翻定罪。
案件編號:CACC 444/2014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