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政府下周刊憲列為法定呈報傳染病 制定應變計畫籌備購買... [打印本頁]
為加強應對猴痘,政府下周將刊憲把猴痘列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並為應對猴痘制訂「準備及應變計畫」,以備猴痘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時可立即啓動。政府和醫院管理局亦正籌備購買相關疫苗和藥物,並制訂臨牀治療的建議。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香港至今未有發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確診個案。然而,世界各地陸續出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的確診個案,世界衞生組織亦提醒各地政府作好準備。為應對猴痘對本港構成的潛在風險,政府將把猴痘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並為猴痘爆發疫情制定應變計畫,以加強本港監測和應對此疾病的能力。政府亦呼籲市民如出現猴痘症狀,包括發燒、劇烈頭痛、肌肉痛、淋巴結腫大、口腔潰瘍及皮疹,應盡快求醫。
將猴痘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自5月起已加強監測猴痘的工作。除與醫管局進一步溝通個案呈報事宜外,亦已於5月23日發信通知全港的醫生和私家醫院,要求醫生呈報懷疑個案以便及早進行流行病學調查及安排隔離。中心亦已更新網頁,提供有關猴痘的資訊,以及出現確診個案的國家名單。
為進一步加強相關工作,政府將於下周刊憲,把猴痘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附表1下的法定須呈報傳染病,同日生效。根據法例,醫生如有理由懷疑該條例附表1所列出的表列傳染病個案,便須向衞生署呈報。
政府亦正為猴痘制訂應變計畫,闡述政府應付猴痘一旦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的準備和應變安排。應變計劃採納3級應變級別(即戒備、嚴重及緊急),按風險評估及其對社會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啓動。政府將於下周公布應變計畫。
世衞表示現階段不建議因應猴痘而採取旅遊限制措施。港府會繼續與世衞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意外地錄得的猴痘感染個案和世衞的最新建議。
衞生防護中心提醒市民,猴痘的症狀與天花相似,但病情較輕微,一般經直接或間接接觸傳染,並非如新冠病毒般可經短暫接觸呼吸道飛沫傳播,而患者通常會自行痊瘉。
中心亦提醒市民,保持良好個人及手部衞生有助預防經接觸感染病毒,而曾經接種天花疫苗(俗稱「牛痘」)亦有助防止感染猴痘。為減少受感染的風險,市民若需要前往受猴痘病毒影響的地方,應該:
(一)避免與病人或動物接觸;
(二)在照顧病人或處理動物時,穿戴防護衣服和裝備,包括手套和外科口罩,並在進行這些程序後洗手;
(三)徹底煮熟所有動物產品方可進食;以及
(四)如有任何疑似病徵,及早求醫。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