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團體倡立法禁新建劏房 先安置後取締 [打印本頁]
住屋問題困擾香港多年,現時有數十萬計的基層市民,居於劏房、籠屋及板間房等不適切居所。特首早前強調房屋問題是重中之重,但有街坊及團體認為政府對於劏房問題的關注不足,有關注基層住屋問題的團體今日(28日)提出有關取締劏房的建議,建議政府應進行全港劏房登記計劃,立法禁止新建劏房。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認為,政府該掌握現有劏房數字,以防止劏房數量增長,為全港現有劏房進行全港劏房登記,並加強巡查執法,防止隱形劏房出現,一旦發現未有登記之劏房,便向違規業主提告並要求還原。取締劏房方面,團體認為可按4個級別作取締劏房的優次,最優先是樓宇消防安全,其後分別是樓宇結構安全、個人健康及衞生因素,以及建築物用途。團體認為需要以提供完善安置方案為取締劏房的前提,建議政府可把達40年樓齡的公屋空置單位轉成中轉房屋,以及繼續加建公屋,例如考慮將市區閒置的政府土地及私人遊樂場改建成公屋,或向受影響人士提供安置補貼、租金津貼等以紓緩搬遷壓力。
現居住民宿房間的64歲林女士表示,其房間的衞生環境非常惡劣,其馬桶的去水位是與毗鄰房間相通,「隔籬房大小便我都會知」。她又指劏房戶精神壓力大,因不知甚麼時候會發生意外,有子女的住戶更加擔心,擔心出入安全及環境影響子女的成長,「瞓都唔夠膽瞓」。72歲簡先生居住長沙灣的劏房2年,認為劏房殘舊、衞生差、有消防安全隱患,應要取締,他亦認為要先處理好安置問題,坦言「(劏房戶)去得邊度呢,唔通瞓街露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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