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蘋果日報違國安案 黎智英不提上訴 [打印本頁]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蘋果日報》旗下3間公司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罪成。有傳媒引述黎智英的律師指,不會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另外,被判囚10年的《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暨前社論主筆馮偉光已於早前提出刑期上訴,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

法庭早前裁定黎智英是各項串謀的幕後主腦和推動者,並將其量刑起點提高,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增至監禁23個月,另外兩罪則增至監禁18年。辯方提出以黎的高齡、健康狀況及單獨囚禁等作減刑因素,法官指明白黎有高血壓、糖尿病及指甲脫落等問題,但據最新醫療報告顯示,該些問題並不致命。法官在考慮後認為該些情況令黎的獄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給予酌情減刑,最終就3罪判囚20年。

黎早前在區院因欺詐罪成被判囚5年9個月,法庭考慮到該案與本案性質完全不同且毫無關連,故把黎在本案刑期中的18年與欺詐案分期執行。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