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務員表現被質疑 5年2535部門貪污投訴 71人被檢控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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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批評公務員表現欠佳。當局提供的資料顯示過去5年,廉署接獲2,535宗涉及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共有71人因貪污及相關罪行被檢控、50人被裁定罪成。當局指,過去5年共有13名公務員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定罪而被免職;另有11名人員經廉署轉介部門作內部調查後被發現涉及不當行為而在這5年間被免職。

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2021至2025年間,廉署接獲2,535宗涉及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當中1,763宗為可追查投訴。5年間共有71名因貪污及相關罪行被檢控,而「在該年被檢控政府人員當中,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的人數(截至2025年年底)」5年間共有50人。

另外,5年間共有394名人員被廉署轉介各局或部門,考慮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措施。當中2021年有65人,2022年升至116人,2023年回落至62人,2024年有64,2025年回升至87人。文件解釋,在2022年轉介局或部門建議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措施的人數較高,主要是由於個別個案涉案人數較多。而在2025年轉介局或部門建議採取紀律行動或行政措施的人數較高,主要是由於個別個案涉案人數較多。

當局認為,公務員整體的貪污數字在2021年至2025年這5年大致保持穩定,指2025年廉署接獲涉及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數目為該5年間最低,佔投訴總數不到4分之1,而近年有關政府部門的貪污投訴數目及被檢控人數均有下降趨勢。當局指,共有13名公務員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定罪而在過去5年被免職;另有11名人員經廉署轉介部門作內部調查後被發現涉及不當行為而在這5年間被免職。

根據退休金法例有關規定,已退休或離職公務員如被裁定干犯若干刑事罪行,當中包括《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的任何罪行,而該罪行是關乎該人過往任職於政府的公職服務,當局可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公務員所獲批予或任何最終批予的退休金。

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亦有相應條款,列明若公務員已提取公積金計劃下來自政府自願性供款及特別紀律部隊供款的累算權益後被裁定觸犯了上述的指明刑事罪行,或普通法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政府可追討全部或部分上述累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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