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戶籍地在香港 武漢「黑老大」21項罪成判死刑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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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據湖北武漢多年、戶籍地在香港的「黑老大」黃大發疑曾組織城中村改造暴力拆遷,造成數十人死傷。他涉及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周一(20日)一審宣判,他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湖北省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周一對黃大發等1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詐騙罪等21項罪名判處黃大發死刑;對其他11名被告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2個月至13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或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依法追繳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及涉案人員違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並上繳國庫。

黃大發曾出任武漢市洪山鄉井崗山村黨委書記兼江宏集團董事長,多年來利用城中村改造機會,控制南湖地區近十個鄉村,採取多種手段違法攬地從中漁利。他2014年被指利用城中村改造侵佔農民私有土地,霸佔城市居民民宅,並強行收購武漢雄楚大街曬湖路仁福制藥廠,致幾十戶員工無家可歸。武漢市洪山區板橋村2016年進行城中村改造時發生暴力強拆事件,也可能與黃大發相關,逾200名暴徒參與打砸搶,造成1人死亡,數十人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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