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酷熱僅發黃色警告被批形同虛設 勞工處稱將檢討調整觸...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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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近日天氣持續酷熱,部分地區氣溫上升至攝氏35度以上。前日(9日)天文台總部錄得最高氣溫攝氏36.9度,是近143年最熱一天,然而,當日勞工處的工作暑熱警告仍維持最低級別的「黃色」。事實上,「工作暑熱警告」自2023年推出至今,未有發出較黃色警告級別更高的紅色或黑色警告,已被批評形同虛設。勞工處處長許澤森今日(1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勞工處將與天文台等部門進行檢討,考慮在原有設計上,在不尋常額外高溫下,啟動較高級別的工作暑熱警告,令敏感度更高,調整觸發警告的門檻。

許稱,今年4月公布改良工作暑熱警告,不再靠京士柏一個指數,而是靠天文台提供不同監測點按較寬鬆比例啟動警告,原本預期今個暑假可能會帶來更高級別警告,但過去數日錄得極端高溫,暑熱警告沒有升級,當局都「好多問號」。

許續稱,工作暑熱警告是建基於天文台的「香港暑熱指數」,根據溫度、濕度、風速等數據作評估,當年委託天文台及中大醫學院研究,是切合香港氣候特色作為制度基礎指標,有關指標對濕熱較敏感,但對陽光下直接暴曬下熱輻射的比重會較其他制度低一些。現時考慮的是當整體溫度相對高時,需否平衡比重的側重點。因此會朝針對室外工作,即使通風良好,但因為室外照射程度高、溫度又高,需否上調工作暑熱警告敏感度。

至於有批評指中暑工傷認定門檻過高,令熱死工友家屬難以索償的問題。許表示,現有工傷法律制度並無排斥中暑,若員工的工作環境太熱或通風不良,有人暈倒或有其他身體狀況,如符合條件,工傷補償的制度就會應用得到。他稱,中暑相對受傷在搜證的困難度會更加複雜,但基本原則也是一樣。工友如果工作期間身體不適或工作時要解決暑問題,要大膽提出,若僱主不合作,可向勞工處投訴。另外,他指出,針對工作間暑熱情況,每年大約巡查兩萬個場所,發現緩解暑熱措施不足而發出警告或法定改善指引,每年涉及一千宗左右,目前仍有很多地方需要改善。

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