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依據人與馬之體格狀況、教育之目的與時間,以確定進度與要求。 |
2. | 依時間、課目、進度與實施順序,運用動作之程序,行適當之選擇與配合,以策進步之途徑。 |
3. | 須使教育與調教相互配合,俾得使人馬動作配合漸次逐項完成。 |
1. | 馬場馬術,人馬極易疲勞厭倦,在馬場內之動作要求應講求方法以啟發其興起,振作其精神。 |
2. | 訓練同一個動作的時間不可過長,以免引起人、馬軀體凝固及精神無法集中,通常一小時內用兩種以上之動作配合交互訓練較為恰當。 |
3. | 縮短步度之持續時間宜短,於行收縮步度之後,須行伸長步度。行急速步之後,須行徐緩步度,以行調和為要。 |
4. | 在馬場馬術訓練中、訓練前、訓練後,應對人馬之精神、能力、裝備等狀態,隨時注意檢查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