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884年 7月3日 - 望廈條約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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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廈條約》(又稱《中美五口貿易章程》、《中美望廈條約》)是美國與中國簽訂的第一個不平等條約。1844年7月3日,美國特使顧盛(Caleb Cushing)和清朝兩廣總督耆英在澳門的望廈村簽訂《望廈條約》,共34款,附有《海關稅則》。

《中美望廈條約》從內容上與此前英國和中國簽署的《南京條約》相似,但比《南京條約》要長和細緻得多,此外它還包括了一系列《南京條約》中沒有的條例。例如第17條規定美國人可以在五個條約港口購買地產來建教堂、醫院和墓地;第18條廢除了傳統上禁止外國人學中國話的命令;第21條規定美國人不受中國司法管轄,亦即享有治外法權。在一點上美國對中國要求讓步:第33條明文規定禁止販賣鴉片。違反這個規定的美國人受中國司法機關判處。第34條規定「所有貿易及海面各款恐不無稍有變通之處,應候十二年後,兩國派員公平酌辦。」這一條成為第二次鴉片戰爭中「修約之爭」的由來。

美國傳教士裨治文、伯駕和衛三畏參加了翻譯和部分條款起草工作。


中國與外國訂立 (不平等 ) 條約的開端...1844 年的當年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