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長毛非法集結 被罰1,500元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及5名人士,於去年七一遊行後為與特首曾蔭權對話,佔據了中環部分馬路,被指違反《公安條例》的集會規限而被拘捕。6名被告早前承認協助組織及參與非法集會控罪,昨於觀塘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罰1,500元。
 
除梁國雄及第六被告岑子杰,其餘各被告均由律師代表求情,包括首被告張錦雄、次被告周諾恆、第三被告梁穎禮、第五被告洪曉嫻等。

官指案件控罪不算嚴重

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出,今次案件於同類控罪中不算嚴重,集會亦非無中生有,只是將本來的遊行範圍擴大和延長時間。加上他們集結的地點不是住宅區,對交通影響不大,而且當晚只有數百人集會,有時還只有百多人,接近法定50人遊行才要申請的界線。由於事件中沒有暴力行為,就算警方清場時亦是亂中有序,故輕判各人。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9/26/HK1209260029.htm

見怪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