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空姐追薪勝訴 國泰或賠4億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國泰空中服務員就4項津貼是否納入「工資」與國泰興訟,昨獲上訴庭裁定其中3項應計算於工資之內,判決或令國泰要賠償逾4億元。上訴庭更指出,商業社會常見僱主將工資分拆成津貼、獎金或佣金等名目,有的有助減省日後支出,有的相反是為方便員工,但無論如何《僱傭條例》應以保障僱員為大前提。

國泰稱失望 尋法律意見國泰發言人表示,樂意看到上訴庭維持原訟庭判決,指外站津貼並非僱傭條例所定義的「工資」,但對裁決其他部分失望,將尋求法律意見考慮下一步行動。

4項津貼申索 3項得直3名空中服務員關笑華、胡綺薇及何潔雯,爭取將飛行津貼、地勤津貼、售賣免稅品佣金及外站津貼4項,納入法定假期薪金的計算內。有關申索關乎8000名國泰空中服務員的利益,有指涉款達4億元。原審時勞資審裁處判3人首3項申索得直(見表),國泰去年上訴高院反勝,3名服務員再上訴,上訴庭昨判3人可取回其中3項津貼。

其中一名服務員何潔雯於2005年入職,每月以飛行70小時、每小時146.4元計算出底薪10,248萬元,其合約指實際飛行時數不足亦不用退款,但多飛可獲國泰補薪。惟何潔雯指國泰從未計算假期薪金給她,說法獲勞審支持,判國泰應支付其法定假期薪金;但原訟庭認為時薪制員工毋須設假期薪金,改判國泰得直。

官未明言假期應否有薪國泰空中服務員工會主席黎玉嬋表示,自1996年後入職的空中服務員均以時薪制聘用,佔現時逾8000名服務員中約55%,因此何潔雯能否取得假期薪金的裁決十分關鍵。

上訴庭昨於判辭中,未明言何潔雯是否可享有假期薪金福利,只着墨應如何計算其假期薪金。上訴庭又指由於手上沒有有關數據,因此指示將何潔雯的案件交還勞資審裁處計算。

【案件編號:CACV92/10】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046654/1.html

分分鐘上訴至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