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保廳日前發佈《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2013—2020年)》。今年,廣東以保護飲用水源為重點,全面推進新一輪水污染防治。據了解,將啟動東江流域、韓江流域、鶴地水庫、高州水庫、南水水庫等河庫健康評估試點,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調查,制定東江、北江等流域水質風險總體控制策略與行動計劃。
該《計劃》指出,粵將實施分區控制,嚴格環境准入,強化環境監管等一系列措施來推進新一輪的水環境綜合整治,並對珠江廣州河段、佛山水道、西南涌、水口水道、花地涌、深圳河、淡水河、石馬河、前山河、茅洲河、獨水河、大燕河、練江、楓江、小東江等重污染流域治理實行「河長」責任制。按照政府對本地區環境質量負責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河長」,負責本地區內水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並對「河長」進行相應考核,連續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得提拔。
http://paper.wenweipo.com/2013/03/02/YO1303020011.htm
公開有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