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海難家屬批特首官腔回應 [打印本頁]


斥海事處長拒道歉「泯滅良知」

南丫海難導致39人罹難,事故調查報告狠批海事處疏忽職守、有法不依,令肇事的「南丫四號」由造船之始埋下禍根,但處長廖漢波未有為此道歉。逾20名遇難者家屬上周去信特首,批評廖漢波「泯滅良知」且「沒肩膀無腰骨」,要求政府成立「獨立專業委員會」調查海事處失責,家屬又批評特首以「官腔」回信,昨公開信件,盼能得到政府正視。

信中家屬指南丫海難調查,揭示了海難的前因後果,就是海事處10多年前種下的因,結下10多年後數十條人命的果;又指海事處人員疏忽職守,有法不依,專業成疑。他們又批評處長廖漢波對失責支吾以對,亦沒有道歉,在記者會上迴避問題。


運房局:秉公處理 定期匯報

特首辦昨回應稱高度重視事件,特首梁振英昨早出席活動並無回應提問。運輸及房屋局回應表示,海事處現正作內部調查,若發現任何人有行政失當、人為失誤或刑責,不論什麼級別都會秉公處理,並會安排不涉調查事項的海事處高級人員領導調查。運房局長主理的「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將於本月下旬召開首次會議,將定期向立法會匯報。

南丫海難調查委員會上月底公開報告,批評海事處由審批圖則、驗船至執法都有失職,令南丫四號出現「消失的水密門」、不設小童救生衣等情况。在調查報告公布的記者會上,運房局長張炳良曾承認對事件責無旁貸,反觀廖漢波卻不曾道歉,而失職事宜交由處方內部調查,惹來「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質疑。

根據公開信內容,家屬批評海事處疏忽職守,直斥廖漢波作為海事處長拒絕道歉,是「既沒肩膀擔當責任亦無腰骨敢於承認」、「驚訝如此泯滅良知之人竟是一處之長」,又認為家屬「無能力張開海事處的嘴」要求道歉,更沒權力制裁,只相信本港仍是存有公義的社會。

家屬要求政府成立「獨立專業委員會」,以免「自己人查自己人」;又希望能成立基金,協助及減輕他們在法律諮詢下的經濟壓力。其中一名聯署的死難者家屬向本報表示,處方失職「已欺騙我們一次,不要以內部調查欺騙我們第二次」,又擔心調查結果最終不公開,批評廖漢波的態度令人無法接受。


公僕工會促政府正視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認為家屬的要求合理,促請政府必須正視問題,即使是內部調查,政府應公布結果及懲處方法,讓市民能透徹了解。曾任保安局長的議員葉劉淑儀認為,至少要向死傷者家屬交代。

而行政長官授權私人秘書回覆家屬指,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海難調查委員會的報告,會切實跟進報告內的建議,就報告所指海事處人員在執行職務時可能涉及的問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已經指派海事處處長,按既定程序展開內部調查,為確保調查徹底而公正,會安排較高級以及沒有參與被調查事項的人員負責調查,如果發現有違法情況,會將個案交予執法機構跟進,

回應又指,因應報告建議,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已經成立海事處制度改革督導委員會,監督海事處處長進行全面性制度檢討及改革。

明報 / 星島日報

任職海事處逾27年 廖漢波被指難卸責

【明報專訊】海事處在南丫海難調查報告當中,被狠批由審批圖則、驗船至執法連番失職,外界質疑現任處長廖漢波責無旁貸。實際上,廖漢波自1986年起加入海事處至今逾27年,在2008年救生衣新例實施時身居副處長,卻出現屬下人員聲稱接獲「上司指引」,毋須嚴格執行法例而無點算足額救生衣。


批廖不可能不知內部惡習

現年59歲的廖漢波1986年4月加入海事處任海事主任,96年晉升至首席海事主任,04年升任助理處長,07年任副處長,再於11年升至處長,月薪逾19萬元。家屬公開信批評廖漢波任職海事處27年,對於「內部有何積習、惡習、如何執行命令或不執行命令……不可能不知道」。

另外,現任副處長童漢明及助理處長戚敬輝,也是80年代加入海事處任驗船主任,至90年代升任高級驗船主任,94至95年期間亦即船廠申請製造「南丫四號」的時間。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516/-3-2970171/1.html

廖漢波遲早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