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菲就家屬赴菲提訴起爭議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菲律賓官員就台灣「廣大興28號」漁船遭槍擊掃射一案表示,若結論指向涉案海巡隊人員應負刑事責任,船長洪石成家人需去菲起訴和作證,才能立案。台灣法務部官員則明確表示,洪家不需親自到菲提刑事起訴。


菲調查局質疑錄影真實性

而死者洪石成的女兒洪慈綪則表示,菲律賓必須公布整個調查報告,是誰開槍;兇手是哪些人;依照菲律賓的法律,這些人應負什麽刑責,都應該說清楚、講明白,調查結果要令她滿意,才會前往菲律賓興訟。


另據《馬尼拉公報》(Manila Bulletin)昨日引述菲國家調查局司法視頻專家表示,他們懷疑菲海岸警衛隊提供的5月9日槍殺台灣漁民實况錄影帶的「真實性」,因為該局網絡犯罪調查部門的勘驗結果顯示,錄影帶對一些場景有拼接迹象,這種「編輯」錄影帶的做法,相當於篡改證據。菲海岸警衛隊發言人對此拒絕評論。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609/-162-2987301/1.html

刑事案要受害者家屬起訴才能立案?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