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有特價無原價或犯新商品例 [打印本頁]


惠康豬肉「阿信屋貨品」 涉誤導性遺漏

【明報專訊】《商品說明條例》新修訂將於下周五(19日)生效,新例將打擊虛假產地聲稱、假特價等不良營商手法。現時百佳超級市場標示的「本地鮮宰豬肉」,實為「本地屠宰的內地活豬」,惠康出售的「七折」新鮮豬肉,以及759阿信屋售賣的大部分特價貨品,則無標出原價供消費者比較。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有關做法可能已觸犯「誤導性遺漏」,新例實施後應當杜絕。阿信屋負責人承認從不標原價,會盡快改善。


下周五實施     特價須「真實」

新例生效在即,根據香港海關、通訊局共同制訂的執法指引,新例生效後,商戶出售的貨品不但要標示真確生產地,標示價格時更應謹慎處理「特價、減價、原價」詞語,確保價格優惠聲稱是「真實的」。


百佳本地鮮宰豬為內地豬

不過,本報發現兩大超市及連鎖零食店阿信屋的產品及價格標示,有可能觸犯新例。首先,百佳現時於各大報章廣告、分店宣傳出售的「本地鮮宰豬肉」,並非本地豬隻,百佳發言人證實「本地鮮宰豬肉」是在「本地屠宰的內地活豬」。


湯家驊認為,百佳有頗大可能牴觸新例,並構成「誤導性遺漏」,新例實施後應該杜絕,他解釋,「這種說明方法明顯遺漏『來源地』這項資料,有可能令消費者誤認為豬肉是『本地豬隻』,感覺較其他標明來自內地、外國的豬隻,來得更加新鮮,並影響市民的消費決定,足構成違例」。


惠康「七折豬」貼近街市價

本報亦發現銅鑼灣百德新街惠康標榜新鮮豬肉以「七折」發售,但無標示原價及折實價。記者主動查問豬瘦肉價,才知折實價為39元一斤、原價則約為60元,其「特價」貼近附近街市市價(約38至44元)。同時,759阿信屋的特價貨品,價錢牌亦無標示原價,只有特價價錢。


據新例執法指引,如作價格比較,須清楚顯示比較何種價格。湯家驊認為,原價是訂定「優惠是否真實」的重要元素,建議商戶在新例下若提供折扣或優惠,應同時標出原價,否則可能構成誤導性遺漏。


有份審議新例的前立法會議員兼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則指出,新例無明文規定商戶打折或減價時須標示原價,承認此舉可能構成爭議,例如若有人提供「假折扣」,但未標出原價,消費者欲追究時難蒐證。


海關回應,要判斷商品標示是否違例,需就個別案件獨立調查,強調若有足夠證據定必執法。


惠康百佳:會遵守條例

惠康發言人則回應,一直致力制訂及執行嚴謹守則,確保營運符合法例;百佳發言人亦稱,會遵守及符合有關條例的要求。


阿信屋認無標原價會改善

阿信屋創辦人林偉駿承認,該店是「直接特價、直接折扣」,因該店設會員九折,部分韓、台等產品價較低,標價太高不吸引、太低又無法圖利,才有劃一特價,強調無心誤導。該店的原價定義是高於來貨價的38%至42%,特價品則是高於28%至34%,兩者確有差幅,會馬上修改。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0/-3-3013409/1.html




新例禁產地魚目混珠

【明報專訊】本港食品產地不時魚目混珠,曾有水果商將中國士多啤梨,裝進標示產地為「日本」或「韓國」紙箱,訛稱來自日、韓以提價,又有內地蛋扮泰國蛋。針對此類不良做法,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執法指引羅列不少例子,要求商戶作出真確的產地聲稱,如「富士蘋果」不一定生產於日本藤崎(Fujisaki),商戶應示明「中國富士蘋果」,避免誤導消費者。

永富食品公司董事陳錦輝認為,新例有助杜絕隱瞞或虛假產地聲稱,「例如日本產、韓國生產富士蘋果外觀極似,但價格相差可達兩成,寫明產地有助消費者理解訂價,亦可防止有人用平貨賣高價」。

含地方名 非指生產地可豁免

新例執法指引亦提到,若貨品說明中的地方名稱明顯非指向其生產地,例如揚州炒飯的「揚州」只代表某種烹調方式,以及「墨西哥包」為一種本地常見的麵包種類,此類聲稱則不受新例所限。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0/-3-3013408/1.html

原價原擬須標7日 新鮮品難符終取消

【明報專訊】本港不少新鮮食品價格浮動,但超市仍會以「日日七折」等招徠,難以釐訂原價準則。事實上,新修訂《商品說明條例》,擬稿曾要求商戶在減價的連續7日前,必須先標示產品的較高價格,但在最終定稿時被刪去。零售業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解釋,由於新鮮食品難以符合擬稿要求,當局諮詢後決定刪去,但指出業界對價格定義仍然模糊,也難以定斷何為產品重要信息。

海關:收集業界意見 決定刪除

海關發言人表示,新例有關連續7天「原價」的說法,本身也並非一項規定,收集業界意見後,認為此界線不配合整體市場環境,尤其是易腐爛及很快貶值的產品,遂決定刪除。

麥瑞琼接受本報專訪表示,目前業界最困難地方之一,是對價格定義模糊,包括如何訂定非賣品的價格、何謂推廣價及建議價。她舉例有智能手機,先有水貨標價6800元,但其後才有定價4800元的行貨來港,到底哪個金額屬原價,至今仍未有人解答。

零售協會:價格定義模糊 業界困惑

她續說,前線員工必須熟讀條例「天書」,但有時仍難判斷何為產品重要信息,為免遺漏應記緊向消費者提供熱線,及提醒在何處取得完整資訊。她又希望執法機關不要矯枉過正,條例實施初期雙方可加強溝通,又指商戶若非蓄意瞞騙,在熟習新例後仍可順利運作。

立法會議員湯家驊認為,不少食品保存期不超過7天,要求新鮮食品用7日標示原價為不合理,反令食品商可藉此抗辯,他認為新例執法指引把原價時間定義為「合理時段」,他日如有檢控,反可予法庭留有詮釋空間。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10/-3-3013407/1.html

要加強執法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