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內地單親母 偕居港子女請願 [打印本頁]


約40名香港兒童及其未獲香港居留權的單親母親,昨日在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協助下到入境處請願,希望入境處能把現時每日供中港家庭團聚而剩餘的25個單程證名額,撥給這批因香港丈夫已去世或離婚的內地單親媽媽,以便她們來港照顧子女,免卻她們要每3個月甚至14天就要返回內地作雙程證續期之苦,又促請當局善用酌情權簽發香港身分證予她們。

參與抗議的許太早年因忍受不了丈夫虐待母女,提出離婚,因此無法申請單程證,亦無法長期留港照顧在港就學的女兒。許太只能在內地申請「一年多簽」來港,不時要中港兩邊走續證,曾一度要在內地等約50天才獲批簽證。許太的女兒(前左二)學業亦受影響,隨母返內地申簽證便要向學校請假。許太希望獲入境處發出居留權,以便可持身分證留港生活,毋須為續證而帶女兒中港兩邊走。

明報


可憐天下父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