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須付400萬訟費曾健成稱好大鑊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社民連成員曾健成前年與美孚新邨居民「瞓街」示威,反對區內興建屏風樓,發展商祥達其後取得法庭禁制令。曾健成不服,昨向上訴庭申請往終審上訴的許可,但被拒絕,他估計要負擔約415萬元訟費。曾健成坦言「好大鑊」,又指法律「畀有錢人玩晒」;至於如何籌錢,他無奈地指一指窗外,苦笑道﹕「跳樓囉。」


美孚示威禁制令上訴被拒

代表曾健成的資深大律師李柱銘於庭上指出,發展商祥達一方根本沒有提出足夠證據,顯示曾健成有意圖再闖地盤並作出非法行為,事實上曾健成只是曾經於假日到場聲援美孚居民,而當日地盤沒有開工,他亦從沒做過任何不法行為,甚至沒說過要做不法行為。


上訴庭﹕已獲辯護機會

李柱銘又指出,發展商的禁制令限制了《基本法》所保障的言論、集會及示威自由,侵犯了曾健成的憲制權利,故此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法庭應批准上訴至終院。惟上訴庭表示,曾健成已獲得足夠機會辯護,亦看不到此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即時駁回申請,並下令曾健成支付今次申請的訟費。


根據上訴庭早前估計,連同因原審敗訴而要繳付的訟費,曾健成的訟費或高達415萬元。曾健成早前曾透露,他現時唯一值錢的資產是柴灣的居屋單位,但該單位的轉讓受到條款限制。


【案件編號:CACV49/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726/-3-30261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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