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數碼港收回商交所辦公室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數碼港發言人昨回覆本報表示,周二已獲高院批准,收回行政會議前成員張震遠任主席的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下稱商交所)位於數碼港的辦公室。


商交所拖欠680萬租金管理費

至於收樓日期,數碼港表示仍有待法院排期。商交所位於數碼港的總部辦公室因再欠租及欠雜費等,今年6月遭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入稟高院追討連本帶利逾700萬元。根據入稟狀,商交所於2011年與數碼港公司簽署為期5年租約,同年11月15日起租用數碼港第3期6樓的10個單位作商交所總部辦公室,月租約86萬元,另加約29萬元管理費。業主指,商交所自去年3月起欠租及欠管理費等,直至今年5月已欠近680萬元。


張震遠本人亦涉錢債官司,今年5月曾公開表示「無任何欠債」的張震遠及其名下新效控股,本月初被新利控股(1240)非執董梁志漢入稟高院追討4000萬元欠債。張震遠當時承認欠債,表示公司正重組債務,有信心短期內完成並獲得新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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