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魔童併特首 提司法覆核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港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引發數以萬計人士示威,特首梁振英昨天首度開腔,強調行政會議在發牌問題上不能「來者不拒」,行政會議根據一系列的準則作出全盤考慮,進行決定,當中「絕對沒有政治考慮」。「魔童」王維基在下午逐點作出反駁,指特首的說法是「火上加油」,他強調原有的廣播政策正是「來者不拒」,而顧問報告對港視的評分亦「從來不是第三」。他已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已失落牌照一星期的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昨在特首梁振英首度在行會開會前回應事件後,王維基逐點反駁,指政府的廣播政策從來是「來者不拒」,他對政府突變政策而不作諮詢感失望。他透露今年五月十四日已獲知政府不發三個牌,但在過去年半的四份顧問專家報告中,他從未試過排第三「包尾」,促政府及行會解釋為何作出與報告建議不同的決定,並會提出司法覆核。

特首梁振英發言後相隔逾六小時,王維基召開記者會大反擊逐點反駁,王維基指,梁振英的回應,為事件火上加油,對解決事件沒幫助,他感非常失望,他更感激全體員工及十二萬人身體力行上街支持港視。他指電視牌照已演變成社會議題,特首及行會運作已有目共睹,他獲有力法律意見後,決定未來兩至三星期準備好文件便作出司法覆核,那將會是一場持久戰,勝算機會高。

對於梁振英表明電視牌照「不是來者不拒」,王維基指,在一九九八年訂立開放廣播市場政策,訂明牌照無上限,只要符合法定要求,申請機構都應獲牌照,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亦已公開說明多次,印證了是來者不拒,廣管局文件已確認三個申請者符要求及履行了這政策。他批評梁振英突然改變來者不拒的基礎,「到底是法律大,政策大,抑或特首最大?」

他更透露,今年五月十四日已獲政府發信通知,表明政府考慮不會一次過發三個牌照,更要求三間申請機構對此作回應,他指是首次正式收到這個不發三牌通知,卻同時被知會不可修改計畫書,他批評政府更改遊戲規則,「你不比我去加加減減頻道,不准我修改,否則是重頭來過當新申請,就好似縮減學位又不比我去考試一樣,應該要解釋清楚。」
他重申,今次被否決申請肯定與中央無關,與政治因素無關,王維基強調自己無強烈政治傾向,另兩個獲批牌的有線及電盈的政治取態比他更高,直言今次是政府「判他死刑」,他促政府官員再走出講解時,應要講真話、全面向市民交代。

至於前廣管局四份專家顧問報告,他指,過去年半以來,港視整體評分未曾試過「包尾」,從不是排第三,他要求政府交代為何行會作的決定,與廣管局建議完全不同。他重申,現時無財務上問題,仍坐擁大量資金及為三個申請者中最多。他指明,本月十七日已去信行會,要求向香港電視解釋為何落敗,至今無收過任何回應。

免費電視牌照風波持續,面對社會對香港電視不獲發牌的不滿情緒升溫,特首梁振英昨日終於首度開腔回應,承認明知結果會是「順得哥情失嫂意」,但制度及政策對政府的要求,令當局難以採取「來者不拒」的做法。

他強調,政府在整個過程當中,是跟足法律的,完全符合制度、法律和程序公義。在得悉王維基會就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後,梁振英回應說,當局會將決定的理據向法庭陳述。

特首梁振英昨日在出席行政會議前,花了超過二十分鐘,主動回應免費電視發牌風波,強調在審議免費電視牌照的過程中,有重視程序公義,政府及行政會議經過全盤考慮,連續三次提到絕對無政治考慮。他說,據傳媒報道,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不是政治人,亦無政治立場,因此當局在評審時也沒有政治考慮。

針對外界近日一直批評增發免費電視牌照變成「三選二」,梁振英回應指,今次是本港四十年來首次增發免費電視牌照,行政會議承接上屆政府工作,作出發牌的決定並不容易,但為了良性競爭,明知結果是「順得哥情失嫂意」也要作一個決定,政府並沒有拖延。他指,當局最容易的做法是「來者不拒」,但制度及政策對政府的要求並不是「來者不拒」,「來者不拒不是我們制度的一部分,一直以來,我們的制度都要求有一系列的準則。」

他表示,政府傾向以「循序漸進」準則發牌,是考慮要有良性競爭,通過競爭有更多選擇,但同時避免過度競爭,而事前已向三位申請人說明「循序漸進」準則,不是最後行會決定時才用有關準則。

他說,知道市民最關注是申請者能否提供高質素劇集,但強調在審批免費電視牌照時,行會全盤考慮多項準則,包括申請者財政能力、投資計畫、預算廣告收益、節目範圍是否符合最低要求,以及電視產業的持續發展等,「因為都不想發牌後競爭的局面,因為競爭帶來的進步是曇花一現的,希望這進步是持續和持久的。」被問到為何不公開申請者往績時,梁說顧問報告已交三家申請者,在評核財政狀況方面,涉及商業秘密。

對於王維基稱曾有官員跟他說,只要提出申請就會獲發牌,梁振英強調:「大家都可以相信,不可能有一位官員講出這樣的說話,作出這種承諾,而在我們的紀錄當中,亦沒有這樣的承諾。」

梁振英昨午出發到北京前,再於機場回應王維基在記者會的內容,稱得悉王維基會就政府發免費電視牌照的決定,提出司法覆核,當局會將決定的理據向法庭陳述;他重申,有關決定嚴格根據既定制度、法律和政策行事,港府取得律政司和御用大律師意見,慎重處理免費電視發牌問題,過程符合程序公義,公平公正。

他在上午時強調,不想因為發新的免費電視牌照打官司,過去有免費電視台因發新牌提出訴訟,政府在討論發新牌照時,對打官司有充分準備,整個過程是跟足法律意見。

他又表示,不希望訴訟影響兩間獲發牌機構的開台時間。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