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肇慶:精神病男子殺人 法院判決強制醫療 [打印本頁]


肇慶封開縣法院日前審結一起申請強制醫療的案件,依法決定對一名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實施強制醫療。這是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正式實施以來,肇慶兩級法院做出的首份《強制醫療決定書》。

今年6月21日下午,患有精神疾病的封開縣男子梁某在家中用水果刀將侄女殺死。經肇慶市第三醫院法醫精神病司法鑒定所鑒定,認為梁某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癥,案發時處於發病期,喪失辨認能力及控制能力,屬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封開縣檢察院認為,梁某實施故意殺人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但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故依法提起申請,要求對梁某實施強制醫療。

封開縣法院在審理後認為,梁某在精神病發病期間,實施了持刀故意殺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為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的可能,符合強制醫療條件,應予強制醫療。此外,梁某的父母年老,無力監護和醫治梁某。為了保障公共安全,防止梁某再繼續危害社會,應當對其實施強制醫療。據此,封開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決定對梁某實施強制醫療。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