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海難兩船長控誤殺 轉高院審 [打印本頁]


【明報專訊】南丫島海難中39人不幸罹難,兩名肇事船隻的船長,港燈「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56 歲)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55 歲)各被控39項誤殺罪。


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完成交付審訊程序,將轉介至高等法院聆訊。兩被告續准按原有條件保釋外出。控罪指二人所駕駛的船在榕樹灣對開海面相撞,導致39人死亡,92人受傷。


【案件編號:ESCC1232/13】

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