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譚志源指特首任命權毋須釋法 [打印本頁]


中國社會科學院昨日發表《法治藍皮書》指,必要時人大常委會可以就行政長官的任命權釋法。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各界對實質任命權有共識,沒有釋法的需要。

譚志源指出,假如出現當選者不獲中央任命的情況,政改諮詢文件提出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在本地法律層面上是否需要作出修訂,是否需要重選,以及不獲任命的當選人,是否可以再參與重選。

他又說,相信本港各界對中央的任命權有清楚的共識,不認為有釋法的需要。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