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泰臨時憲法:政變無罪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泰國軍方周三公布已獲國王批准的二○一四年臨時憲法,准許軍政府首領巴育成為過渡首相,並在預備二○一五年十月的大選期間,賦予軍政府全面權力,臨時憲法亦寫明不會司法追究今年五月軍事政變的一切違法行為,即是「政變無罪」。

現已實施的臨時憲法也保留了軍方在政變後成立的「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該委員會對即將成立的臨時政府起監督、顧問作用,且主要負責國家安全事務。

由十五名成員組成的維和委員會,臨時憲法賦予維和委員會主席在必要情況下下達命令的權力。臨時憲法規定,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及利益,維和委員會主席認為有必要的情況下,有權下達命令或對某種行為進行干預,且下達命令及執行命令都視為合法。

臨時憲法最後一條規定,維和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今年五月二十二日宣布政變並在此後管理國家,一切與此相關的人如存在違法行為將不受司法追究。

雖然臨時憲法允許巴育成為首相,但立法議會可投票產生一名首相,成立不超過三十五名內閣成員的臨時政府。臨時憲法共有四十八條,將使用一年,直至永久憲法制定完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