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社民連秘書長蛋擲財爺囚三周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秘書長陳德章於去年底,向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擲蛋案,早前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昨指他向感化官堅稱自己沒犯罪,亦拒絕接受社會服務令,故只剩下判囚一項判刑方式,決定將他判監三星期,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陳庭外被問及黃之鋒前日被擲雞蛋一事時,指若將本案相提並論,是矮化民主派所作出的努力。

被告陳德章(廿五歲)由黃浩銘及吳文遠等社民連成員,陪同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庭外指,被定罪是預料中事,三周監禁刑罰過重,但自己承受得起。

他續指,以往打記者及反佔中而擲蛋的人,都獲不提證供起訴或罰款,質疑他被判囚是因政見不同,擔心今次會為其他示威者立下壞先例,令人懼怕以擲蛋方式抗爭。陳稱即使台上的人是「長毛」梁國雄,他亦會擲蛋,強調是次行為只為爭取全民退保的訴求。

被問到對前日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時被擲蛋有何看法。陳指出以擲蛋抗爭的方式,遭投擲目標應是有權有勢及做壞事的人,而非向無權無錢的黃投擲。

裁判官昨判刑時指,被告堅持沒犯罪,亦拒絕接受社會服務令,故只剩下判囚一項判刑方式。辯方指被告會將提出上訴,又指事主曾俊華並沒受傷。裁判官批准陳以五百元保釋等候上訴。

去年十二月七日,陳在北角街坊服務中心地下陳樹渠大會堂的《施政報告》及《財政預算案》地區諮詢會上,向演講台連擲兩枚雞蛋,其中一枚擊中曾俊華額頭。他否認有意圖襲擊曾,指擲蛋只是向政府表達不滿的方式,沒針對任何人。

「財爺」曾俊華早前出庭作供,解釋當日清理蛋迹後在台上稱「好彩無着套靚西裝嚟,或者係預知呢件事」,並非辯方所指他早已預料到事件,只是開玩笑,又在庭上稱「如果一早知(遭擲蛋),我會接住佢」。裁判官認為陳以「蛋與高牆」來將高官比喻為高牆,襲擊行為明顯針對台上高官,當中包括曾俊華,故裁定他罪成。案件編號:東區刑事二三五五——二○一四。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