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溫州公安局14.9萬購木馬軟件監控手機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故意向他人電腦或手機置入木馬軟件是犯法行為。不過浙江溫州一公安分局,近日在官方網站公示,以約十五萬元人民幣向一家軟件公司購入木馬軟件,用於監控手機的通話、短信和照片。消息在互聯網引起激烈爭議,不少人都擔心公安部門利用這種軟件侵犯私隱。

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官方網站上月十五日貼出一項公示:開發區的公安分局採購「臨機植入設備」結果。採購的是兩種軟件,分別是手機打碼器和手機木馬。打碼器是「針對安卓或蘋果手機進行接觸式值入木馬程序」,手機木馬則用於「實時監控手機的通話、短信和照片等信息」。兩個軟件總值十四萬九千元人民幣,中標的均為武漢虹信通信技術有限公司。

昨日,北京的《京華時報》刊載了有關消息,立即引起爭議,有關網站隨即刪除了該項公示。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