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兩船長暫保釋 陪審團今續商議 [打印本頁]


【本報訊】二○一二年的十.一南丫海難釀卅九人死亡,肇事兩船的船長事後各被控誤殺等共四十一項罪。法官昨於高院完成引導後,六男三女組成的陪審團在早上十時半開始退庭商議,至晚上七時半仍未達成裁決,法官決定讓陪審團休息,將案延至今晨,始繼續退庭商議,兩名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首被告是南丫IV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次被告是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二人各被控卅九項誤殺罪、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罪行相同但內容不同的交替控罪。

月底決定是否控海事處職員

高院暫委法官祁彥輝指引陪審團時指,庭上有證供顯示南丫IV的救生衣難以取出、其長椅鬆脫阻礙逃生、以及海泰號於撞船後抽離駛走,導致南丫IV大量入水等,但陪審團需考慮兩名被告是否因重大疏忽及沒有做出適當行動,去避免死者死亡。法官亦提醒陪審團每條控罪均需達成一致、八比一或七比二的大比數裁決。祁官期間笑稱,昨日是本案預計的六十天審期的最後一天,早前已有兩名法官恭喜他,可剛好在預計審期內完成審訊;雖然案件昨未有裁決,但警方已先行將部分證物搬離高等法院。

另外,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去年九月中約見南丫海難死者家屬後表示,警方已就涉事海事處職員的刑事調查撰寫報告交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將於三個月內決定是否提出檢控。律政司昨指刑事檢控科已接近完成研究相關證據及法律問題,預計本月底會決定是否就海事處職員涉及刑事罪作出檢控。

案件編號:HCCC 458/2013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