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互聯網「約談十條」發布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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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推出約談條規,加強監管網絡。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繼「微信十條」、「帳號十條」後,內地昨天再發布規範網上新聞發布的十條規定,簡稱「約談十條」。根據《規定》,新聞發布單位若有以下九種情況,主要負責人、總編輯將被約談或追究。


這九條「紅綫」包括:未及時處理關於網上新聞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通過採編、發布、轉載、刪除新聞信息等謀取不正當利益;違反網上用戶帳號名稱註銷、使用、管理相關規定;未及時落實監管措施;內容管理和網絡安全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等。


網信辦信息服務管理局局長范力稱,目前部分網站出於商業利益,在提供新聞信息過程中,存在違法轉載、傳播淫穢色情、謠言,以及散布暴力、恐怖等問題,侵犯了公共利益。今年初,當局已對網易和新浪這兩大知名商業網站進行了約談。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