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美高院:fb死亡恐嚇難定罪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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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在facebook張貼死亡威脅的男子埃洛尼。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美國最高法院周一裁決,除非能證明在社交網站facebook張貼死亡威脅者有明確意圖造成傷害,否則無法予以定罪。


最高法院以八票贊成一票反對,作出對賓夕法尼亞州男子埃洛尼(Anthony Elonis)有利的判決。埃洛尼被控於二○一○年間妻子離家後,在facebook多次貼文,揚言對妻子、執法官員與學童不利。


埃洛尼的貼文寫得像是饒舌歌詞:「愛你的方法只有一種,殺你的方法卻有好幾千種。只有你的身體殘破不全,浸在血海,因着千刀萬剮垂垂死去,我才會收手。」法院對他妻子發出保護令之後,埃洛尼又貼文說:「那有厚到可以擋子彈嗎?」埃洛尼和妻子現已離婚。


法官指出,雖然埃洛尼的言詞很顯然是威脅,但仍不足以予以起訴,得要證明埃洛尼有意讓這些言詞被視為威脅才行。


此案碰觸網上言論自由疆界,法院必須判定facebook上的威脅貼文是真有意圖造成傷害,或只算是憲法「第一修正案」規範內的言論表達,但法院周一作出裁決的理論基礎,並不是言論自由。


埃洛尼曾說,他貼文只是為了「療傷」,無意傷害任何人,因此也不能算是真正的威脅。先前下級法院判處他三年徒刑,緩刑三年,現在此案將發回下級上訴法院,以決定是否撤回對埃洛尼的定罪。


埃洛尼的律師埃爾伍德表示:「我們很高興最高法院看清楚案件的本質:基於疏忽,前所未見地純粹將言論定性為 『罪案』而作出的刑事定罪。」埃洛尼因為與此案不相關的控罪,現回到賓夕法尼亞州的監獄。當地傳媒報道,他向一個女人扔花盤而被捕。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