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電視節目禁設嘉賓主持 [打印本頁]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規定廣播電視節目不得設置「嘉賓主持」,同時要求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通知將於下月一日起正式執行。


相關的通知要求,加強主持人職務行為信息管理,加強主持人和嘉賓教育培訓,做好主持人資質清查和主持人、嘉賓管理制度建設工作。嚴格執行主持人上崗管理規定。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輔助性主持崗位;廣播電視節目要明確主持人和嘉賓的分工,主持人應承擔節目的串聯、引導、把控等功能,嘉賓不能行使主持人職能。


人民網引有關分析人士表示,這項通知其實是在嚴控主持人的資質問題。目前很多綜藝節目主持人並不具備主持資格,比如明星客串節目主持,如大型電視真人秀節目《我是歌手》,還有不少節目採用的是主持群模式,如《天天向上》,其中不少人不具備主持人資格。


但業內人士也表示:此規定受到最大影響的是新聞、評論和訪談類節目,大型綜藝類真人秀受到限制有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