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處理財務」未符規定 張詩诹退選欣英區 [打印本頁]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鍾立)新民黨昨日公佈,該黨欣英區候選人張詩诹,因「處理財務相關事宜」,在技術上未能完全符合《區議會條例》的規定,決定退出今年區議會選舉。

新民黨積極物色適合人士出選

以新民黨 / 公民力量名義於10月5日報名參選的張詩诹,在新民黨昨日的新聞稿中指:「本人在處理財務相關事宜上,因技術上未能完全符合選舉事務處《區議會條例》第二十一條一(i)的規定,決定退出是次區議會選舉。」新民黨則表示,對張詩诹退選深表可惜,又指黨於欣英區服務已久,一直致力改善該社區,並正積極物色適合人士出選,又承諾繼續為欣英區的居民服務。

根據《區議會條例》第二十一條「喪失獲提名為候選人及當選為民選議員的資格的情況」一(i),未獲解除破產的人,或於過去5年內在沒有向債權人全數償還債務的情況下,獲解除破產或與其債權人訂立《破產條例》(第六章)所指的自願安排的人,即喪失在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的資格及當選為民選議員的資格。

已報名參加欣英區選舉的還包括楊浩泉,及新民主同盟的鍾錦麟。

文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