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警矢志防暴 設三小組檢討行動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就旺角暴亂期間警方行動部署受質疑,警方內部檢討委員會昨召開首輪會議,同意成立三個小組委員會,就「行動」、「武器、裝備及訓練」及「支援」三方面作出檢討。據悉,職方會上表達最關注執法安全、裝備、訓練等範疇,委員會希望在三至四個月內完成檢討,提交報告,期間如已有新建議確立,會即時執行,估計將考慮盡快添置保護裝備。

警方內部檢討委員會由副處長(管理)周國良帶領,昨舉行首次會議,與會者包括數名警隊高層,及四個職員協會代表,會議長約個多小時。委員會訂定了職權範圍,亦同意成立三個各由一名助理處長主持的小組委員會,其中「行動」小組委員會由東九龍總區指揮官麥國兆負責;「武器、裝備及訓練」小組委員會由新界南總區指揮官呂漢國跟進;「支援」小組委員會則由助理處長(人事)鄧炳強主理。

據了解,昨日會議氣氛正面,職方充分表達意見,尤其是對執法安全、裝備、訓練等的關注。小組將會見暴亂當日有份執勤的同袍,及具不同專業知識的同袍等,聽取意見,經小組整合分析後,在檢討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大會」時匯報。

據知,在支援工作檢討方面,包括對外對內溝通、交通運輸、膳食等。據悉,暴亂當晚有警員遇襲,手腳缺遮擋最易受傷,故預計最快檢討落實的是考慮添置相關保護裝備。委員會期望在三至四個月完成檢討,就算未能全面完成檢討,屆時亦會提交中期報告。

旺角暴亂導致約百三人受傷,當中九十人為警務人員,期間有交通警為保護同袍,曾兩度向天鳴槍示警。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