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選舉處拒寄梁天琦選舉郵件遭司法覆核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本土民主前線成員梁天琦早前參與立法會新界東補選時,因宣傳單張樣本內容有「勇武抗爭」、「以武犯禁」、「異於中國的歷史」、「自治」、「自決前途」、「香港自治」及「自主」等字眼,被選舉事務處以單張內容沒有遵守選舉管理委員會所訂的相關指引,故未獲接受可享香港郵政為他免費郵寄該宣傳單張。

梁天琦指選舉事務處的決定是侵犯他的發表自由,並因他的政見而歧視他,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昨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有關決定。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