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許仕仁案4被告 明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貪污案,案中4名被告的定罪上訴全部被駁回,4人明早將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據悉,若4人若最終獲批上訴許可排期審理,4人隨即會向終院提出保釋要求。案件將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霍兆剛及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司法機關將於明早9時正派發記者及公眾人士籌。

案中4名上訴人包括許仕仁(68歲)、郭炳江(64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7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5歲),分別被判監5年至7年半。

上訴庭於今年3月下旬認為其中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即案中第5條控罪,涉及重大法律爭拗,可交由終審法院處理,並批出上訴證明書。

許仕仁、郭炳江等4人就其他不獲批出上訴許可的控罪、會於明早繼續向終審法院提出終極上訴許可。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