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食衛局澄清無計劃降低海外醫生來港執業門檻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對於網上流傳,有內地教育中心以香港醫管局放寬考試政策,吸引海外學生報考本港執業試,食物及衛生局傍晚澄清,指政府絕無任何計劃降低非本地培訓醫生來港執業的門檻或專業水平要求。

發言人重申,《醫生註冊條例》已訂明,除本港兩間醫學院的畢業生外,所有醫科畢業生不論在何處受訓,都要通過由本港醫務委員會舉行的執業試,並在香港完成駐院實習訓練,方可在香港註冊成為醫生。此等人士必須符合條例所列出的資格方可參加執業資格試。有關的條件包括參加人士須使醫委會信納在他提出申請時,已圓滿地完成不少於5年屬醫委會批准類型的全時間醫學訓練,並是醫委會接納的醫學資格的持有人;而該5年全時間醫學訓練須包括醫委會所批准的駐院實習期。

發言人又指,就有限度註冊而言,只有指定機構(現時為衛生署署長、醫管局、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可替在海外受訓並證實具備相關經驗和知識的醫科畢業生,向醫委會申請有限度註冊,使只可其在該機構從事教學、研究或臨牀工作。申請須經醫委會審批,而且註冊的有效期只得一年,續期亦須每年經醫委會審批。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