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灣仔車房與1人士違規處理廢鉛酸電池判罰款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灣仔一家汽車維修公司違規處理廢鉛酸電池,與非法收集廢電池人士,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違反《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被判罰款共23,600元。

環保署人員去年6月在灣仔區一項突擊行動中,截獲一輛貨車正從一間車房非法收集廢鉛酸電池,並在該貨車發現約60個廢鉛酸電池。經調查後,發現有關車房產生化學廢物而未有向環保署登記,並將屬於化學廢物的廢電池交予沒有化學廢物收集牌照的人士。環保署其後根據《廢物處置條例》及《廢物處置(化學廢物)(一般)規例》檢控有關車房和該違例收集人士。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