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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被告求情指是家庭支柱冀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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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3-22 22:20 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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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達榮求情冀輕判。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去年農曆新年期間發生的旺角暴亂案,三名被告港大女生許嘉琪(23歲)、學生麥子晞(20歲)及廚師薛達榮(33歲)早前均否認一項暴動罪,法官裁定三被告暴動罪成立。
代表薛達榮的大律師梁耀煒表示,薛是家庭支柱,他辛勤工作,由廚房學徒進升至廚師,再做到部門主管,其家人及前僱主均為他寫求情信,希望輕判。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