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垃圾按重分入閘費 屋苑質疑有難度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二○一九年下半年實施,環境局昨舉行第二場公眾論壇,逾二百名市民、屋苑物業管理或法團代表出席。不少代表質疑徵費具體執行細節仍未清晰,尤其私人屋苑共用私營垃圾商同一輛垃圾車運送廢物,如何按各屋苑垃圾重量攤分「入閘費」有難度,「三無大廈」則憂非法棄置垃圾情況惡化。當局表示會向業界發出參考指引,未來有足夠人手巡查。

垃圾徵費將有兩種收費模式,使用食環署垃圾收集服務的樓宇推行「按戶按袋」收費,需購買指定垃圾袋才可棄置垃圾;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廢物直接送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樓宇或商鋪,應「按重量」支付堆填區及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

不少屋苑代表批評,至今垃圾收費實施細節仍未清晰就落實推行,難說服住戶,擔心起爭拗。聘用私營垃圾收集商的樓宇只能用按重量收費,有代表認為按重量不及按袋收費的減廢誘因,且會引起屋苑與垃圾收集商爭拗。

葵芳閣有三幢住宅,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傅先生指,一直聘用私營垃圾收集商,日後一輛垃圾車混合幾個屋苑的垃圾一併送去堆填區支付入閘費,但屋苑本身沒有垃圾磅重設施,「到時垃圾商如何按照各屋苑的垃圾重量去攤分收取垃圾徵費呢?收多了就好蝕底!」他說,法團和物管公司須向住戶解釋,「我們變了夾心人,好難做。」

針對巡查執法問題,有「三無大廈」代表說,由於沒有法團、物管公司,有住戶將傢俬等大型垃圾棄於後樓梯,甚至不向清潔工人付垃圾費,擔心新例實施亦無法阻勸。

上水廣場物業管理公司譚先生指,若有住戶使用非指定垃圾袋,並將垃圾棄於其他樓層,物管公司難以識別。有與會者建議效法台北或首爾推行舉報機制,出席論壇的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不設舉報,但將有足夠人手上門巡查。環保署副署長吳文傑指,未必每日巡查,但收到舉報或有非法棄置黑點,會突擊檢查,強調按袋收費的住戶必須使用指定垃圾袋。

去年在中西區的私人樓宇及「三無大廈」試驗垃圾徵費的121C回收社代表譚鳴鳳表示,初期統一派發十公升垃圾袋,有住戶反映不夠大,發現宣傳教育很重要。淘大花園業主委員會聯會主席葉興國稱,曾在四幢大廈約一千戶試行按量、按桶及按袋收費,六成六住戶參加,發現按袋收費的住戶回收率提高三成八。離島婦女聯會主席周轉香指,運送離島回收物資的運輸成本較高,回收商意欲不大。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