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0萬私龕位料無牌 業界倡設地下公營場 [打印本頁]


【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已三讀通過《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草案》,所有私營骨灰龕場必須領牌照,才可售賣或新出租龕位。有殯儀業界估計,現時涉違規一百二十三個私營龕場中,僅一半或獲發新牌,料約十萬個骨灰龕位受影響,並倡政府發展地下公營龕場,助解決龕場有礙觀瞻的問題。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則關注長生店無限期暫存骨灰的問題,未來需檢討是否為臨時安放骨灰設立時間上限。

據發展局《私營骨灰龕資料》顯示,全港至少有一百五十三個私營骨灰龕場,其中八成,即一百二十三個「不及格」,不符合規劃及地契等規定。香港殯儀業商會永遠會長吳耀棠(小圖右)則估計,百多龕場當中只有一半能獲發新牌,料影響約十萬個骨灰龕位,並稱現時一個骨灰龕位賣以數十萬元計,相信日後定必加價。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言人任國棟昨表示,有關龕場數目是根據自願申報或投訴得出,估計涉違規龕場不止此數,政府涉低估數目,並相信最後只有三分一能獲發牌。他希望,政府其後成立的發牌委員會能避免側重業界,以免委員會最後淪為橡皮圖章。

對於政府近年力推包括在紀念花園或海上撒灰等的綠色殯葬服務,吳耀棠指,現時只有一成人會申請有關服務,主要涉無依長者,建議政府再加強宣傳及改善做法,例如參考外國般,將先人骨灰混合三合土放在盒內,盒上有名牌,再放進海里,形成珊瑚區,讓魚棲息。任國棟則建議,加密海上撒灰服務的出船班次。

本港每年約四萬、五萬人過身,對骨灰龕位的需求若渴,任國棟認為,最重要是增加公營龕位,吳耀棠倡政府發展地下公營龕場,「每個區起一些很漂亮的花園,花園下為置放骨灰龕的地方,中國人最擔心望到,如果起在地下,隱蔽了,就好容易解決」。他又倡政府可透過行政手段,容許市民為家人預先申請龕位,而非一定已有三名先人才可申請四人龕位,以善用公營龕位;亦建議食環署位於葵涌的暫存骨灰服務,在春秋二祭供開放拜祭。

可供暫存骨灰的,還有長生店(即持牌殮葬商),現時全港約有一百一十間。任國棟認為,長生店變相是骨灰酒店,「走一批,又來一批」。

食衞局局長高永文則關注長生店無限期暫存骨灰的問題,並指根據法律定義,長生店不屬於私營骨灰安置所,意即日後不受規管。但長生店只可在牌照指定登記的處所,臨時儲藏骨灰,否則則屬違法。至於儲藏的時間,他認為當局需適時檢討,在牌照要求下,是否為臨時安放骨灰設立時間上限。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