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兩部委推進併網型微電網建設 [打印本頁]


24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為有力推進電力體制改革,切實規範、促進微電網健康有序發展,建立集中與分布式協同、多元融合、供需互動、高效配置的能源生產與消費體系,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並印發《推進併網型微電網建設試行辦法》。

根據試行辦法,微電網是指由分布式電源、用電負荷、配電設施、監控和保護裝置等組成的小型發配用電系統。微電網應適應新能源、分布式電源和電動汽車等快速發展,滿足多元化接入與個性化需求。結合城市、新型城鎮及新農村等發展需要,鼓勵利用當地資源,進行融合創新,培育能源生產和消費新業態。

試行辦法指出,微電網源-網-荷一體化運營,具有統一的運營主體。微電網項目在規劃建設中應依法實行開放、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鼓勵各類企業、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投資建設、經營微電網項目;鼓勵地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以特許經營等方式開展微電網項目的建設和運營。電網企業可參與新建及改(擴)建微電網,投資運營獨立核算,不得納入准許成本。微電網發展應符合能源發展規劃、電力發展規劃等國家能源專項規劃及其相關產業政策。地方能源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微電網項目與配電網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的銜接。

試行辦法還強調,微電網內部的新能源發電項目建成後按程序納入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補貼範圍,執行國家規定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政策。鼓勵各地政府對微電網發展給予配套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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