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官媒談李明哲案 港澳台人圖顛覆必嚴懲 [打印本頁]


【本報綜合報道】民進黨前黨工、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周一於湖南岳陽市中院承認無視中國大陸的法律制度,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大陸官媒周二凌晨刊文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強調李明哲案彰顯無論港澳台人士、大陸公民還是外國人,任何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違法行為都將依法受到嚴懲。

另有官媒發表題為《李明哲案教台灣人自覺遵守大陸法律》的社評指出,李明哲是台灣居民,可以不理解大陸的法律,但不能因為他不理解,法律就要對他網開一面。「你不理解、不尊重大陸法律,大陸的法律會教你怎麼理解、怎麼尊重。」

專程飛往湖南旁聽的李明哲母親郭秀秦及妻子李凈瑜,昨日已先後返台。周一的庭訊結束後,李凈瑜曾向台媒表示「疲憊不堪」,她的同行人員也表示李凈瑜確實非常疲累,需要休息。

料三個月內宣判 或可假釋

針對李明哲案的判決,有大陸的律師及台商認為,由於李明哲在庭上認罪、態度良好,加上案件備受國際關注,若案情無節外生枝,案件應可在三個月內宣判,料李明哲可獲輕判,甚至可獲假釋。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