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福建居屋八成賣予公僕捱轟 [打印本頁]


福建省上杭縣本周公布了申購經適房(相當於香港的居屋)合資格者名單,當中竟有八成七來自政府部門及事業單位。「經適房竟成公職人員福利房?」有網民提出質疑。

根據上杭縣經適房管理實施細則,人均收入低於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六成的家庭,方有資格申購政策性的經適房。但在此次公示的一千五百六十八個合資格申購家庭中,來自縣委辦、財政局、國土局、法院等黨政機關的就有近六百戶,另外還有超過八百戶屬於國家「事業編制」。

如此高比例的「低收入」公務員群體引起網民的圍觀和熱議。

針對質疑,上杭縣規劃建設局人士對廣州《南方都市報》表示,名單經過初步核實且符合條件,而公示出來就是為了公平公正地接受監督。

自去年中央推行樓市調控政策以來,各地政府都積極表示落實保障性住房,但執行過程中腐敗現象時有耳聞。去年五月,陝西省山陽縣曾公布一份九百三十二人的申購經適房人員名單,其中有九百一十七人都是公職人員。

星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