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涉嫌受賄犯罪 湛江市紀委前副書記馮伯山被雙開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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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伯山被雙開。

廣東湛江市紀委前副書記、市監委原副主任馮伯山,收受賄款、以權謀私,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

馮伯山日前接受省紀委調查。經查,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及旅遊活動安排、收受禮金,將本人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他人支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職務晉升等工作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批辦行政許可事項;甘於被「圍獵」,將公權力作爲謀取私利的工具,在企業經營、案件查辦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官方稱馮伯山的行為已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馮伯山最終被雙開,終止湛江市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資料顯示,馮伯山1964年1月生,廣東高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他曾任湛江廉江市委常委、湛江市紀委副書記、湛江市監委副主任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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