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橫跨16年 蘭州市政協前副主席李彥龍涉受賄5002萬人民幣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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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開庭審理政協蘭州市十四屆委員會前副主席李彥龍受賄一案,他涉嫌受賄5,002萬人民幣(約5,960萬港元)。李彥龍在庭上懺悔說,「金錢毀了我的尊嚴和榮譽,貪婪注定了失敗的人生」。本案將擇期宣判。

酒泉市人民檢察院周一(22日)指控稱,李彥龍2004年至2019年在擔任蘭州市永登縣縣長、縣委書記、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及政協蘭州市十四屆委員會副主席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項目審批、資金結算、土地使用權轉讓、就業安置等方面牟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

資料顯示,現年64歲的李彥龍是甘肅白銀市人,曾任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副廳長級)、政協蘭州市委員會副主席等職。李2019年12月退休,後於2020年6月受查,其自2004年擔任相關職務以來,涉嫌受賄,至去年受查,共橫跨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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