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省政協前副主席劉國強 被控受賄逾3.5億人民幣 [打印本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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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國強(中)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遼寧省政協前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劉國強涉嫌受賄,案件周四(19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庭上首次披露其受賄金額折合逾3.5億元人民幣(約4.2億港元)。劉國強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案件擇期宣判。

市檢察院起訴指控,劉國強在2006年至2020年間,利用擔任遼寧省副省長、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和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庭審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共20多人旁聽。

劉國強現年67歲,遼寧本溪人,曾任本溪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遼寧省副省長、省政協副主席等職位。2005年,遼寧阜新礦業集團孫家灣煤礦發生氣體爆炸事故,造成200多人死傷;當時主管遼寧省工業和安全生產工作的劉國強被停職調查和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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