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南丫海難近10年 家屬入稟高院促再召開死因研訊 [打印本頁]


南丫海難發生至今快將10年,死者家屬一直要求召開死因研訊亦不果。今天(20日)就有3名死難者之家屬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死因裁判法庭就事件召開死因聆訊。

南丫海難在2012年10月1日發生,當日「南丫IV」在南丫島對開海面與「海泰號」相撞,結果造成39人罹難,並有近百人受傷。今天入稟的3名申請人為梁淑玲、趙炳全和徐志盛,分別為其中4名罹難者梁家杰、趙少琼、徐志偉和徐凱盈的家屬,死因裁判法官就被他們列為與訟人。申請人今次是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件》第20條提出今次申請。據該條條文,如有適當利害關係的人提出申請,成功說服高院原訟庭,同意死因裁判官沒有進行應予進行的研訊,原訟庭就可下令進行死因研訊。不過申請人並無在其原訟傳票上,列出提出申請的理據。

資料顯示,事件發生後政府除了事故調查委員會報告外,尚有運輸及房屋局針對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報告、及警方負責的死亡調查報告。警方負責的死亡調查報告於去年底有細節曝光,顯示相關海事處及涉事船組人員從未經公開法庭審問,警方曾為此提倡召開死因研訊。不過,死因庭已在前年決定不召開相關研訊,有指原因是認為調查委員會報告及海難引伸的相關刑事審訊已披露遇難者死因等,亦指警方其後獲得的額外證供並無帶來幫助。

案件編唬:HCMP 77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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